七夕自然情景下的察举制简短历史介绍及浪漫情话影响

在东汉光武帝的统治时期,察举制度开始对选拔和提拔对象进行更为严格的文字测试。这些测试内容包括策、经、笺奏等,以文字能力作为评判人才的标准。这一环节变得越来越重要,并逐渐成为选才用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章帝建初八年,诏辟四科,这所谓“四科”并不是具体科目,而是与察举相关的四项标准。早在汉武帝元光元年,董仲舒就提出了“四科”的概念,这两个时期提出的内容大体相同。

顺帝阳嘉元年,尚书令左雄提出要改进察举制,他建议年龄限制在40岁以上,同时提出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此外,他还提出先到公府初试,再由尚书省复试,这是察举制度中考试环节的一次重大改革,是选才用才的一个进步。

东汉期间,由于察举制存在的问题不断被发现,因此作出了许多重要的改革。在人数上,有些变化主要是根据各郡的人口大小而定。例如,如果人口超过十万,则每年可以推举五名孝廉;如果人口不满十万,每两年推举三名;如果只有五万左右,每三年推舉一人。不过,也有很多科目是不论人口多少,都按一定比例推舉人数。

对于被推荐的人士任职年的限制也有不同的规定,如安帝延光元年规定了视事(任职)一年以上至十岁得被推荐,而延光四年的规定则允许未满一年的官员也能被推荐为孝廉吏。这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做法。

年龄限制也是一个问题,在东汉时期,对于被推荐者的年龄,有不同的规定,如顺帝阳嘉元年的诏令规定了必须40岁以上才能被推荐,但对于有特别才能的人,不受此限。但实际操作中并不总是这样,比如征召博士人才时可能要求50岁以上70以下。而这一系列措施,无疑对青年才俊仕途造成了一定的压抑。

培养机制则是在西汉武帝时代确立,从国家需要出发,要获得更多优秀人才,就必须建立相应培养机制。董仲舒提出的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这个想法显示他是一个远见卓识的人物。他将教育与选拔结合起来,对长远来看,对改善行政官员素质至关重要。在太学学习的是儒家经典,每年度都要进行一次选拔性考试,只有通一艺(一种儒家经典)以上才能任官,其余会回到原处或受到惩罚。这样的严格体系,不仅能培养人才,还直接为国家选拔优秀官员,为太学规模极盛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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