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兰:教育事业四十年,荣获诸多称号,她在全国、全省的大会上七次当选先进生产者代表和积极分子,并且被评为“三八”红旗手、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以及劳动模范。作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甘肃省政协委员,她还担任过兰州市的模范教师。她在教学中坚持科学态度,勇于创新,从50年代起,就重视学生基础知识的教育,并研究了教学规律,总结了学生学习成功经验尤其是在小学语文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并进行了数百次公开课。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她重新回到教室里担任小学老师和班主任工作。她深入研究80年代学生的心理特点,并探索了一套科学的班主任方法,加强了思想品德教育;通过言传身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学生,使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