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书物品中藏武则天故事简介书中记载王羲之为帝后之第七子

我,王献之,字子敬,小名官奴,是东晋时期的一位杰出的书法家、诗人和画家。我出生于344年,在会稽山阴(今浙江省绍兴市),去世于386年。我的祖籍是琅玡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作为书圣王羲之的第七子,我与父亲并称为二王,被后人尊称为小圣。

在我的时代里,我担任过多个职务,包括州主簿、秘书郎、司徒长史、吴兴太守、中书令等。我曾两次结婚,分别娶了郗道茂和新安公主司马道福。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即太元十一年,我病逝于四十三岁。这之后,在隆安元年(397年),我被追赠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并获得谥号宪。

除了书法外,我对诗歌和绘画也有深厚的造诣。特别是在行书和草書方面,我有着极高的地位。而且在楷書及隸書上也有一定的功底。人们常把我与张芝、钟繇及父親一起提到,以表彰我们这四位在中国历史上的巨匠。我甚至还以画艺闻名,与张彦远认为我的作品是中品以下的水平。此外,由张怀瓘先生评定我的书法居冠第一等,这让我感到无比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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