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怪事儿监察与司法的历史探秘

我想起了明朝的怪事儿,朱元璋在位期间,他推行了一套严格的监察和司法制度,这些制度对当时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朱元璋将监察视为其政权三大支柱之一,并在即位前就设立了御史台,设置左、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职务,以邓愈、汤和为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罢免了御史台,并于洪武十五年建立都察院,将职责扩展至纠劾百司官员以及提督各道。这一制度下设有十二道监察御史,每个道负责主持内外百司官员的监督工作,以及巡视京营等任务。

此外,朱元璋还创立了拥有独立监察权的六科给事中系统,每科均设都给事中一人及左右给事中的助理。在这个体系下,每一个给事中都有权对六部百司进行监督,并直接向皇帝报告。此外,还有一套严格的考核机制,对所有官员进行评估,从而有效地维护着朝廷的清廉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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