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释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的社会经典语录

张释之,西汉时期的法律家和法官,以季字行。出生于南阳堵阳(今河南省方城东),生卒年份不详。在汉文帝元年,他以其财产被选为骑郎,并历任谒者仆射、公车令、中大夫、中郎将等职位。到了文帝三年,他升任廷尉,这一职位是协助皇帝处理司法事务的最高审判官。他认为廷尉是“天下之平”,如果执行法律不公正,那么整个国家都会陷入混乱,百姓会感到无所适从。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张释之依然坚持执行法律,不轻易妥协,他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他强调,“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如果皇帝随意修改或废止法律,那就无法得到民众的信任。在那个封建时代,只有像张释之这样的人能够言出法随。因此,当时的人们称赞他:“张释之为廷尉,无冤屈之民在世。”当景帝即位后,他被派往淮南担任相国。在推动文景盛世治理中,张释之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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