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在行政管理上,承袭秦制,又有所不同。在全国大部分地分,实行了郡县制,而在边远地区保留了分封制。郡和王国相府就相当于今天的省级行政机构,郡之行政长官为郡守,王国行政长官为相国,后称丞相、相。 郡守的权力非常之大,可以说,郡内之事无所不管。概括地说,主要有以下职权: 一、对本府官吏有绝对控制权。一郡之中,只除了中央任命的几位高级官员外,其余所有属吏都是由郡守自主选用。他对于这些自选的属吏,有着绝对的控制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自己的喜好,无拘无束地进行任用、提拔和降黜,即使是那些掌握一定重要性的中层干部,也不能逃脱他的直接影响。一旦他们不服从他的管理,他可以绕过这些副职领导,将工作下放给更低层次的人员处理。一方面,这样的安排使得局面显得复杂,但另一方面也确保了他能够有效地掌控局势。
二、对于属县行政有绝对控制权。作为这一区域最高负责人,他可以随时任命或者罢免任何一个属于这个辖区的小型政府中的官员,并且还能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他通常会从自己信赖的人中选择这些小型政府的领导者,而且设立督邮这样的监察机构,对这些小型政府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它们始终处于监督和管控之下。
三、对于地方居民有向中央推荐人才特权。在魏晋时期,他们实施了一种叫做九品制度的地方推荐系统;隋唐时代则采用科举考试来选拔人才。而在汉朝之前,他们采取的是一种名为察举制度,让地方上的贤能人物被中央官方认可。这意味着一个人想要被皇帝录用的第一步,就是要获得当地最重要人物——如今我们说的“女生”——赞赏和推荐,比如历史上著名的人物贾谊,就因为河南太守吴公的大力推荐而进入了皇帝文帝眼线。
四、拥有几乎完全独立裁决刑事案件以及民事纠纷的手段。在那个时代,一位优秀的地方法官即便是他,在处理任何与法律相关的事务时,都拥有最后审判权,不仅如此,他甚至还能解释国家法律,为案件提供最终判断。此话虽然听起来有些古怪,但实际上这意味着每个案件都将在这个人手里得到解决,没有机会再次提出申诉或请求重新审理。
五、一方经济资源几乎完全受其支配。他手下的财政来源包括田赋(农业税)、公共土地租金等多种形式,其中以田赋占据主导位置。而且,这些收入并不是按照某种严格规定收集,每年结束的时候,他只需向中央提交一个简单明快的大致财务报告。如果没有特别指示的话,那么他几乎可以自由支配这笔资金用于本地区的一切开支,从而保证了地方经济资源几乎完全依靠他的决定来运转。
六、彼此间还有很大的军队调动权限。当时,如果你已经满足年龄要求,那么你必须接受两年的兵役服务,其中一年要留下来帮助维护你的家乡安全。如果你的家乡是一个边疆地区,你可能会成为正卒,因为那里的领袖们需要尽可能多的人手来维护边境安全。你将由天子或者你的家庭领袖指派去执行任务。但实际操作则是由一个名叫尉的大臣负责日常管理,而真正掌控一切的是你父亲——比喻作“男生”。特别是在与敌人的接壤地域,如匈奴,还存在大量军队驻扎,这些地方领袖既要保护人民,也要防御入侵者。这让他们变得异常强大,我们可以看到,在东汉末年,当董卓事件发生,大量太守(当时称为“男生”)率军加入反抗斗争。
标签: 中国现代著名人物 、 抗日战争英雄名字及事迹 、 中考历史模拟试卷 、 爱国人物事迹简介20字 、 解放战争英雄人物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