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赵构的房地产禁令谁不涨价就让你涨

在宋朝的管理体系中,店宅务不仅负责收取租金和修缮闲置房屋,还拥有处理没收户绝房产的职能。这些房产被归入公产房,成为重要的公共租赁资源。这一制度确保了那些失去了家庭支持的人们,即便经济困难,也能得到基本的住所保障。然而,住在公租房的人并非全都是经济最为底层的人群。在那个时代,由于种种原因,如鳏寡、孤独或是受灾导致的流离失所者,一般都会被安置在福利机构或救济设施中,而不是直接安排到公租房。

至于公租房,它们享有一个显著特点:严格控制着房租。无论市场上如何波动,无论私人住宅是否选择涨价,这些官方管理下的房屋都坚守着自己的定额,不容许任何涨幅。一位官员曾提议,将公产房也纳入市场调节之内,但这遭到了宋真宗的强烈反对。他认为这样的做法会给民众带来更多负担,因此下令停止,并且明确指出:“增加征收费用,只会造成人民更大的负担,我们必须立即停止这样做。”三年后,他又通过文件正式宣布,要求所有公产房按照原定的标准征收租金,每一分钱都不能多加一分,一旦有违者,将追究官吏责任,对要求涨价的一方将依法严惩,而不会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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